类型:冒险 微电影 枪战 地区:韩国 年份:2007
随着短视频影响力的日益扩大,强情绪、有记忆点的内容和高密度、高频次的投放逐渐成为了电影营销的新玩法。如何在上映初期的短暂时间内,尽可能多的将播放量转化为“电影票”,吸引更多人走进影院,成了当前电影宣发团队追逐的首要目标。《律师法》第13条规定: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。因此,普通人冒充律师是一种违法行为,影片中陈麦的行为可以理解,但仍不足取。
内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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